目前分類:房屋一二胎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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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應芬園鄉竹林社區總幹事邀請,
於110年4月15日至該社區活動中心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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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結抗疫,不得歧視租屋權益團結抗疫,不得歧視租屋權益
房東不可以房客染疫為由,要求房客搬遷、拒絕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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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線上聲明登錄:內政部於1093月起實施土地登記線上聲明措施,增加免當事人親自到場核對身分之多元管道,登記義務人得以憑證登入數位櫃臺網站,登錄其聲明登記資訊及表明處分真意,嗣經專業代理人核對身分驗證聲明後,即可併同登記申請案件供登記機關據以審查,兼顧便民與權益保障。除民眾使用自然人憑證外,為提供更便捷的服務,公司法人申請土地登記且為登記義務人時,自11041日起亦得以工商憑證辦理土地登記線上聲明,擴大適用範圍。

2.網路申辦簡易登記案件:住址變更、更名、門牌整編、住址更正、姓名更正、出生日期更正、統一編號更正(以上需經戶政機關變更或更正有案,且地政機關能以電腦處理達成查詢)等7項登記項目,民眾可使用自然人憑證於數位櫃臺網站網路申請,經電子簽章線上送件至管轄登記機關,免臨櫃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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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法第11條第1項規定:

「本法所稱建築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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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地政局與全國不動產網路廣告流量最大的平台業者數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91房屋交易網)合作,領先全國建立房仲廣告認證機制,已於6月12日正式上線。臺北市近萬名的房仲人員全數納入認證,開啟房仲廣告平台新秩序。

房仲違規無所遁形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張治祥局長表示,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房仲廣告應與事實相符,以免誤導消費者為錯誤判斷,且應註明經紀業名稱以示負責,違者可裁處6萬至30萬元罰鍰。但實務上,仍有房仲人員便宜行事,在不動產網路平台刊登廣告時,僅刊登其為代理人之姓名,未登載不動產經紀業名稱,致當廣告內容與物件事實不符時,衍生是否屬個人行為而無法裁罰經紀業之爭議,不利維護不動產交易安全與秩序。
地政局統計106年1月至109年5月止,三年多來的違規裁罰中,房仲人員刊登廣告時未註明經紀業名稱,或是由非法業者刊登經營仲介業務,包括以個人名義私下刊登的比例即占33%,裁罰金額高達476萬元。(如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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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治祥局長進一步表示,全市目前已歸業之不動產經紀人員共計有9,453人,大部份從業人員會選擇在全國流量最大的591房屋交易平台刊登廣告。根據數字科技公司表示,591房屋交易平台不動產廣告平均在線物件約30萬件,如何導正本市房仲人員符合法令規定,是地政局管理策進作為的重要目標。為避免從業人員刊登不實廣告及私接業務之違規情形,地政局與數字科技公司合作,由地政局提供台北市不動產經紀人員未涉及個資的公開歸業資料,介接至591房屋交易平台建立房仲廣告刊登者之認證機制,強制於刊登不動產廣告時必須登載業者名稱,可以說,此措施就是強制不動產廣告經紀業者刊登時要「實名制」,真正落實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要求業者廣告應註明經紀業名稱的立法意旨,全面防堵非法私接與違規廣告,建立不動產交易市場新秩序。
  張治祥局長表示,非常感謝數字科技公司長久以來與地政局攜手合作,協助在不動產廣告管理面建立良好的制度與措施,樹立公私協力的典範。後續更將藉此新制清查非法經營不動產仲介之業者,務使人必歸業、業必歸會,確保不動產交易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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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報載「北投士林科技園區專案住宅瑕疵多」一事,澄明如下:
 
一、專案住宅建造成本係依工程造價總費用計算非預算金額
  本府為妥適安置北投士林科技園區區段徵收拆遷戶,於當地興建專案住宅以落實原地安置之拆遷政策,並以成本價讓售予符合資格之承購戶。本專案住宅興建工程(下稱本工程)原於94年度編列興建工程預算為新臺幣(以下同)28.39億元,嗣於97年度因應物價調漲,追加工程預算16.36億元,修正後興建工程總預算為44.75億元 。
  嗣經工程發包、施工以及尊重當地居民意見變更部分住宅房型變更設計費用,合計本工程實際總造價金額為32.02億元,並以總造價費用作為本次專案住宅售價中房屋建造成本的計算基礎。
二、專案住宅格局多次變更是為尊重當地民意
  
本工程原設計室內格局為3房型,當地居民屢屢透過本市議會陳情家庭子孫人數多、房數不足等,市府為尊重民眾意見,遂辦理變更設計,將室內格局調整為4房型;後來當地居民又反映房間面積過小,市府再就尚未施作隔間牆之7棟專案住宅辦理變更設計,調整室內房間格局為3房型。各基地各專案住宅詳細的格局配置資料,市府在進行專案住宅選配前均完整提供給承購戶參考,讓承購戶依本身需求及實際狀況挑選房屋。
三、專案住宅尚處承購戶驗屋瑕疵修繕階段,交屋時所有不良屋況均會修好
  
報載承購戶指稱天花板破洞部分,係因該樓層之樓上有漏水現象,施工廠商進行樓上住宅樓地板開挖修繕(即抓漏)所致,待漏水狀況處理完即修復該樓地板。市府鄭重強調所有的驗屋瑕疵一定會修繕完畢,經各承購戶複驗且同意後,市府才會辦理交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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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將近一半的面積是公有土地,為促進公地利用,臺北市政府地政局早於104年1月起全面清查本市公有空地,並於106年7月1日推出「臺北地政雲」系統納入「公地查詢」功能,提供各界查詢臺北市轄區各類公有土地資料後,現在更進一步建置「非市有公地活化提案平台」於107年4月27日上線,擴大全民參與,加速公有土地活化

公地活化提案平台上線
  現階段公地活化多為政府機關由上而下推動,未必符合在地民眾需求,據此,地政局推動「臺北地政雲」建置「非市有公地活化提案平台」,清查本市非市有、非市管公有空地,扣除屬可由本府需地機關撥用之公共設施用地後,挑選使用分區為住宅區、商業區、工業區…等具有活化價值之公有空地,計有38個土地管理機關、4,814筆公有空地、面積約573公頃,經洽詢土地管理機關意願及提供聯絡窗口後,計有5個土地管理機關同意、134筆公有空地、面積約15公頃同意釋出供活化提案,提案平台已於107年4月27日正式上線,民眾可直接於平台撰寫提案計畫給管理機關參考執行。

提案活化  適地適用
  可供民眾提案活化之15公頃公地,分別由教育部、臺灣高等法院、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新北市政府財政局和澎湖縣望安鄉公所等5個機關提供。除松山區與中山區外,分布於臺北市10個行政區,經以各使用分區面積統計分析(表一),保護區、農業區和住宅區為主要可活化提案之分區,如以各行政區面積統計(表二),則多數於北投區、文山區及南港區。

  此次管理機關提供可供活化之公地,如位於市區,民眾或社區團體可依其居住需求,提出短期簡易綠美化、設置體健設施、或臨時停車空間,長期而言,可提案建議規劃興建社會住宅、圖書館、公民聚會場所等,另如位於市郊山區,短期而言,民眾可利用平台提出闢建登山步道建議,以滿足登山遊憩需要,長期可建議劃設景觀造林區域,加強水土保持,均供公地管理機關納入未來規劃參考,期望建立民眾與公地管理機關溝通平台,結合民間創意及實際需求,加速活化公地。

簡易操作  輕鬆提案
  臺北地政雲「非市有公地活化提案平台」可運用桌上電腦網頁或智慧型行動裝置進行提案:
1.桌上電腦網頁:使用者進入臺北地政雲/公有土地/非市有公地活化提案平台項下,得以圖面點選或行政區查詢等方式,選取想要提案的公有空地後撰寫活化提案計畫,系統將以電子郵件轉送活化計畫給土地管理機關,並副知地政局,作為公地活化參考。

2.智慧型行動裝置:使用者進入臺北地政雲/公有土地/活化提案項下後,選取想要提案的公有空地,並點「查詢」按鈕即進入公地活化提案平台,撰寫活化提案計畫,系統將以電子郵件轉送活化計畫給土地管理機關,並副知地政局,作為公地活化參考。

  至於臺北市市有房地,如民眾另有活化提案,可點選臺北地政雲/公有土地/市有閒置空間查詢平台,連結至「臺北市市有閒置空間整合查詢平台」查詢並提案。

公有空地大清查  無償撥用創新高
  公有土地占臺北市土地面積48.25%,常因空置或低度利用為人所詬病,地政局早於104年1月起即全面清查本市轄區內非市有、非市管公有空地,共計16,153筆,面積 5,455.53公頃,104年公告現值達1兆4,000億元,另為減輕市府的財政負擔,本局再清查其中可無償撥用公有空地,面積約130公頃,並召開專案會議協調由各機關辦理無償撥用。
  統計自104年3月至107年3月底(表三),已完成無償撥用35.71公頃,為前4年(100年至103年)總和的6.82倍,為市府增加約513億元可運用資產,可達成公有土地「管用合一」,加速推動市政建設。


公地資訊  全面公開上網
  除了前述公有空地清查並加速開闢外,在開放政府的施政理念下,地政局推動「臺北地政雲」系統納入「公地查詢」功能,透過介接中央及市府ArcGIS圖台,整合70項屬性資料及22項空間圖層,並經協調649個中央及地方公有土地管理機關同意,已於106年7月1日正式上線,提供各界查詢臺北市約15萬筆、面積約1萬3千公頃的各類公有土地即時資訊,更有助於資訊公開、促進公地有效利用。
  公眾可利用地政雲GPS定位、圖面點選,輸入門牌或地號都可查得各筆土地的管理機關及各類公開、套繪的資訊。


公有空地續活化  邁向宜居臺北城
  至於目前尚無使用需求或無意願參與活化提案的公有空地,除接續推動其他短期使用方案外,已列冊函送都市發展局納入各行政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優先檢討變更為各類公共設施用地或其他使用分區,持續活化公地、促進公地利用,提升民眾生活品質,打造臺北成為永續宜居城市。
(臺北地政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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