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房屋一二胎 (7)
- Jul 07 Wed 2021 12:10
彰化地政宣導團前進芬園鄉竹林社區
- Jun 18 Fri 2021 17:08
團結抗疫,不得歧視租屋權益!
- Jun 11 Fri 2021 14:46
內政部地政司數位櫃臺網站提供相關網路申辦及查詢服務,請多加利用。
1.線上聲明登錄:內政部於109年3月起實施土地登記線上聲明措施,增加免當事人親自到場核對身分之多元管道,登記義務人得以憑證登入數位櫃臺網站,登錄其聲明登記資訊及表明處分真意,嗣經專業代理人核對身分驗證聲明後,即可併同登記申請案件供登記機關據以審查,兼顧便民與權益保障。除民眾使用自然人憑證外,為提供更便捷的服務,公司法人申請土地登記且為登記義務人時,自110年4月1日起亦得以工商憑證辦理土地登記線上聲明,擴大適用範圍。
2.網路申辦簡易登記案件:住址變更、更名、門牌整編、住址更正、姓名更正、出生日期更正、統一編號更正(以上需經戶政機關變更或更正有案,且地政機關能以電腦處理達成查詢)等7項登記項目,民眾可使用自然人憑證於數位櫃臺網站網路申請,經電子簽章線上送件至管轄登記機關,免臨櫃申請。
- Jun 07 Mon 2021 13:37
更正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之範圍應否加計法定空地
- May 18 Tue 2021 11:35
北市地政與591聯手 房仲廣告認證上線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與全國不動產網路廣告流量最大的平台業者數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91房屋交易網)合作,領先全國建立房仲廣告認證機制,已於6月12日正式上線。臺北市近萬名的房仲人員全數納入認證,開啟房仲廣告平台新秩序。
房仲違規無所遁形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張治祥局長表示,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房仲廣告應與事實相符,以免誤導消費者為錯誤判斷,且應註明經紀業名稱以示負責,違者可裁處6萬至30萬元罰鍰。但實務上,仍有房仲人員便宜行事,在不動產網路平台刊登廣告時,僅刊登其為代理人之姓名,未登載不動產經紀業名稱,致當廣告內容與物件事實不符時,衍生是否屬個人行為而無法裁罰經紀業之爭議,不利維護不動產交易安全與秩序。
地政局統計106年1月至109年5月止,三年多來的違規裁罰中,房仲人員刊登廣告時未註明經紀業名稱,或是由非法業者刊登經營仲介業務,包括以個人名義私下刊登的比例即占33%,裁罰金額高達476萬元。(如附表)
張治祥局長進一步表示,全市目前已歸業之不動產經紀人員共計有9,453人,大部份從業人員會選擇在全國流量最大的591房屋交易平台刊登廣告。根據數字科技公司表示,591房屋交易平台不動產廣告平均在線物件約30萬件,如何導正本市房仲人員符合法令規定,是地政局管理策進作為的重要目標。為避免從業人員刊登不實廣告及私接業務之違規情形,地政局與數字科技公司合作,由地政局提供台北市不動產經紀人員未涉及個資的公開歸業資料,介接至591房屋交易平台建立房仲廣告刊登者之認證機制,強制於刊登不動產廣告時必須登載業者名稱,可以說,此措施就是強制不動產廣告經紀業者刊登時要「實名制」,真正落實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要求業者廣告應註明經紀業名稱的立法意旨,全面防堵非法私接與違規廣告,建立不動產交易市場新秩序。
張治祥局長表示,非常感謝數字科技公司長久以來與地政局攜手合作,協助在不動產廣告管理面建立良好的制度與措施,樹立公私協力的典範。後續更將藉此新制清查非法經營不動產仲介之業者,務使人必歸業、業必歸會,確保不動產交易秩序。
- May 06 Thu 2021 16:52
「北投士林科技園區專案住宅瑕疵多」澄清新聞稿
有關報載「北投士林科技園區專案住宅瑕疵多」一事,澄明如下:
一、專案住宅建造成本係依工程造價總費用計算,非預算金額
本府為妥適安置北投士林科技園區區段徵收拆遷戶,於當地興建專案住宅以落實原地安置之拆遷政策,並以成本價讓售予符合資格之承購戶。本專案住宅興建工程(下稱本工程)原於94年度編列興建工程預算為新臺幣(以下同)28.39億元,嗣於97年度因應物價調漲,追加工程預算16.36億元,修正後興建工程總預算為44.75億元 。
嗣經工程發包、施工以及尊重當地居民意見變更部分住宅房型變更設計費用,合計本工程實際總造價金額為32.02億元,並以總造價費用作為本次專案住宅售價中房屋建造成本的計算基礎。
二、專案住宅格局多次變更是為尊重當地民意
本工程原設計室內格局為3房型,當地居民屢屢透過本市議會陳情家庭子孫人數多、房數不足等,市府為尊重民眾意見,遂辦理變更設計,將室內格局調整為4房型;後來當地居民又反映房間面積過小,市府再就尚未施作隔間牆之7棟專案住宅辦理變更設計,調整室內房間格局為3房型。各基地各專案住宅詳細的格局配置資料,市府在進行專案住宅選配前均完整提供給承購戶參考,讓承購戶依本身需求及實際狀況挑選房屋。
三、專案住宅尚處承購戶驗屋瑕疵修繕階段,交屋時所有不良屋況均會修好
報載承購戶指稱天花板破洞部分,係因該樓層之樓上有漏水現象,施工廠商進行樓上住宅樓地板開挖修繕(即抓漏)所致,待漏水狀況處理完即修復該樓地板。市府鄭重強調所有的驗屋瑕疵一定會修繕完畢,經各承購戶複驗且同意後,市府才會辦理交屋。
- May 03 Mon 2021 10:39
15公頃公地釋出供全民提案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