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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地政事務所公告106年度逾期未辦繼承登記不動產(土地計1199筆,建物計169棟),自4月1日起開始公告至6月30日止,期間3個月,相關公告清冊可於該所網站查詢。繼承人若未能於公告期間3個月內申請繼承登記或提出不可歸責事由之證明文件申請暫緩列管,將由新竹市政府地政處列冊管理15年。

新竹市地政事務所貼心提醒,民法規定繼承人繼承權並無性別差異,男女均有繼承權,未辦繼承登記列冊管理期間為15年,期滿仍未申辦繼承登記者,即移送國有財產署標售,導致家族土地被標售致權益受損,建議全體繼承人若還沒達成協議分配遺產,可先申辦公同共有之繼承登記,俟後再協調分配辦理共有型態變更或分割繼承登記,請繼承人為確保自身權益,儘速辦理繼承登記,以確保財產權。
申請繼承登記前,建議您可以至下列機關先辦理相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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